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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落户

关于2025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开办及注意事项的通知

2025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1月20日9:00开始申报,4月30日17:00截止申报,申报流程为单位注册→填写申请人信息→网上测评→上传材料→提交审核,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——居住证积分专栏http://jzzjf.zwfwb.tj.gov.cn进行申报。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因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内容调整,申请单位之前注册的账号已注销,本期申请单位须全部新注册账号。

二、申请单位与申请人在居住证积分专栏“资料下载”中下载《承诺书》并打印,申请人本人填写并签字后上传、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,不得自行编辑修改。申请单位与申请人应当履行《承诺书》相关内容,经核查申请人虚假承诺的,取消申请人当期申请资格,5年内再次申请每期扣减30分;申请单位虚假承诺的,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1年内申报资格,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3年内申报资格。

三、提交居住证积分申请前,申请人应自行访问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”网址https://si.12333.gov.cn/,查询异地缴纳社会保险情况,查询方法详见“办理指南”异地社会保险查询方法。申请人在津缴纳社会保险期间,同时在其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就业参保缴费,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,不得申报居住证积分落户。

四、本期申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、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指标积分的,申请单位应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。申请人为劳务派遣用工的,应上传实际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。

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 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)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1月19日 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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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5-02-27 0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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